提醒市民,有12种二手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应了解清楚自己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在此之列。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5.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6.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7.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9.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9.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1.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12.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025-8197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