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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对策避免卖房反悔

作者:    更新时间:2007-11-6 16:28:42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主发现房屋涨价后反悔,导致买卖双方纠纷的案件大幅攀升。

  针对二手房主反悔借口,《建筑与房地产》、《二手房产律师》栏目主持律师提请注意六大规避风险的对策:

  其一,购房人在与二手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约定好房主违约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其二,房主反悔借口之一是: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针对此情况,建议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其三,针对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以及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建议二手房买卖双方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谈定内容、定金支付方式等以书面形式约定好,在交易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税,不能签署阴阳合同。

  其四,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物业、邻居、开发商处了解情况,一定要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其五,许多农民将宅基地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后反悔,从而起诉要求收回住房。对此,因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故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其六,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聘请律师做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慎重签订合同。

--- 网友评论 ---
首席律师
臧公利律师,苏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专业律师,江苏省律师协会评定3A信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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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雯律师 北京大学学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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