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屋租赁市场非常活跃,且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趋势。与此同时,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作为出租方的房主,如何才能避免法律上的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房主应该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具备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若您想将已购公房出租,但还未办理产权证,房主可以从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同时,由于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从法律上讲,应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缴。但按目前的有关规定,可暂时按私房出租。
其次,出租方还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之后,其行为才是合法的。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其内容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承租人违反该合同,出租人将遭受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在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下,出租人无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承租人是非本地户口的外地人,那么房主不但应了解承租方有无合法证件,如《暂住证》、《寄住证》等,还应该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安全合格证,并缴纳租金的2%作为手续费。如果承租人是外籍人士,出租人还需要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最后,如果因不清楚房屋出租的相关程序,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就已将房屋出租,出租人可以直接去税务部门补交相关各税,然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目前,大部分的房屋租赁都是私下进行的,国家为了确保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能够顺利地进行,一方面实行了一系列减免税费的制度,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偷漏税的打击力度。因此,房屋出租人只有了解国家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出租房屋如何避免法律纠纷
作者: 更新时间:2007-11-6 16:31:00
--- 网友评论 ---
首席律师
![]() |
臧公利律师,苏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专业律师,江苏省律师协会评定3A信用律师 详细介绍 |
![]() |
潘雯律师 北京大学学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 详细介绍 |
在线咨询
QQ咨询解答:
410860734
咨询电话:
025-81971666
13770682573
13585179185
在线MSN:nj86510@hotmail.com
E-mail:jslawyer@gmail.com
苏商主站论坛:http://bbs.js-law.cn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版权所有 © 南京房产专业律师网
地址:南京中山路179号(广州路1号)易发信息大厦10层
Copyright 2007 www.ssfangch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nflatables

